中共漯河市沙澧河建管委党组
关于印发《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
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》 的通知
各部室、委属单位:
现将《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抓好落实。
2018年9月3日
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
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,扎实做好中央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,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地生根,按照《中共漯河市纪委关于印发〈全市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〉的通知》(漯纪发〔2018〕11号)要求,结合我委深入纠“四风”、持续转作风三年行动和隐形变异“四风”问题专项治理工作,决定在全委部署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。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: 一、目标任务
聚焦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,强化“四个意识”,提高政治站位,坚持“一案双查”,严查快办、严肃问责,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,持续形成高压态势;紧盯明目张胆、顶风违纪行为和“四风”隐形变异、改头换面新动向,建立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,不断提高监督实效,努力做好巡视“后半篇文章”;持续加大整治力度,夯实“两个责任”,层层传导压力,切实抓好机关作风纪律建设,坚决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不断巩固深化全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。
二、整治重点
(一)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疏于整治,尤其是“两个责任”“一岗双责”旁落虚化、履行不力等问题。 (二)对中央巡视交办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“四风”问题线索处置不及时、问责不到位等问题。
(三)不收敛、不收手,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“四风”问题,尤其是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中强调的三类突出问题(违规公款吃喝、违规公务接待等顶风违纪问题;不吃公款吃老板、参与老板吃请乐此不疲等“四风”隐形变异问题;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),以及贯彻执行河南省公务活动全面禁止饮酒规定不到位问题、市纪委开展的隐形变异“四风”问题专项治理中明确的8类突出问题。 三、方法步骤
按照市纪委统一部署,结合我委实际,专项整治从2018年8月30日启动,至10月31日结束,分三个阶段进行。
(一)自查自纠阶段(8月30日至9月10日)
1.委党组自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职尽责情况。全面自查2016 年以来研究部署、监督检查、问责处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“四风”情况,形成书面报告。
全面自查2016年以来对本级党政机关落实奖金和津补贴发放、公款接待、公务支出、公款消费、公务用车、办公用房、因公出国(境)等制度规定的监督检查情况,形成书面报告,重点看配套制度是否有效管用、问题风险是否及时发现、监管职责是否充分发挥。 2.各部室、委属单位全面自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。要对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13类具体问题(见附件3),特别是中央巡视反馈的三类突出问题,市纪委隐形变异“四风”问题专项治理的8类重点问题,深入督导检查,建立问题台账,逐项整改、逐一销号,着力发现问题、解决问题。2018年上半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“四风”问题“零查处”“零曝光”的部室、单位要作出书面说明,重点看责任意识是否牢固、日常监管是否到位、问题处置是否严格。 (二)监督检查阶段(9月11日至10月10日) 1.开展监督检查。办公室要牵头在机关开展奖金和津补贴发放、公务接待、公务支出、公款消费、公务用车、办公用房、因公出国(境)等情况监督检查。 2.开展明察暗访。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,开展明察暗访。紧盯“关键少数”和问题多发地方或重点领域,对内部食堂开展暗访检查、对财务账簿进行随机抽查,着力发现并查处一批违规公款吃喝、违规工作日饮酒、违规公务接待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典型问题。 3.开展重点督导检查。成立督导检查组,对各部室、委属单位本次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。 (三)整改深化阶段(10月11日至10月31日) 1.委党组要深刻反思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领导弱化、责任淡化、监管虚化等问题,明确主攻方向,扛起主体责任。
2.检查组要强化监督检查,健全完善“月检查、季分析”机制,实施精准监督、靶向监督。 3.坚持以案促改,精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“四风”问题典型案例,剖析成因、通报曝光,使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、知敬畏、明规矩、守底线。 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提高政治站位、强化责任担当,委党组切实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、扛在肩上、抓在手上,进一步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动性、积极性。 (二)严肃执纪问责。准确把握政策界限,科学运用“四种形态”,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,一律严查快办;对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的顶风违纪问题,发现一起查处一起,造成不良影响的,一律先免职再进行党政纪处理,决不能因违纪人员级别低、情节轻、数额小而轻视放纵或搞象征性处理;对落实“一案双查”不到位、该问责不问责的以及不愿监督、不敢监督、抵制监督的,要倒查追责、从重处理。 (三)严格材料报送。各部室、委属单位自查自纠阶段情况报告及附件1、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报告请分别于9月9日和11月4日前报送206室。各部室、委属单位上报材料一律经负责人审签;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报送电子版(光盘),相关附表要严格按照已有格式填报。
联 系 人:庄彩霞
联系电话:0395—2390968
附件:1.×××(部室、单位)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第一阶段情况统计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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